严格认定程序明确从宽幅度
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
——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就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》答记者问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就新发布的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问:能否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》的制定过程?
答:自首和立功,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、非常复杂、争议较大的问题。刑法总则仅用第六十七、六十八两个条文作了原则性规定,1998年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用七个条文作了细化规定。但近年来新类型“自首”、“立功”时有出现,刑法和《解释》因制定时间早、规定较原则,已不能完全解决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为进一步规范自首、立功的认定标准、查证程序和从宽幅度,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对出台自首、立功问题司法文件予以立项,经过长时间调查研究和反复修改完善,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,最终形成了此《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、明确和完善,对准确处理自首、立功问题,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“保留死刑,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”刑事政策,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刑事诉讼法修正案:
2012全国两会热点:
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司
“豆你玩""N连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