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留言
    法律咨询  文书代写  委托律师
    专家论证 看不清?点击更换 看不清?
 当前位置: 主页 > 法治热点 >

最高院新规:仅有微信号也可送达

时间:2017-08-01 12:05  来源:网络 

 

最高人民法院印发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法发〔2017〕19号
 






 

 

 

上一篇:北京二手房买卖进入胶着状态 半月网签量环比下跌近半

下一篇:网拍成交后的房产过户时能否上买受人配偶名字?

 

相关内容

Copyright © 2021 ls010.com.cn 北京律师资源网(中国·北京)
电话:13911056513 E-mail:zhangtaolawyer@sina.com 地址: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(100027)
版权声明:北京律师资源网版权所有,本站属于公益性普法网站,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,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,请通知本站,将及时作出处理。
京ICP备18000488号-1